114年「林業技術人員職能訓練」課程 (第三梯次)
目標: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(以下稱林業保育署)為人工林永續經營及實現2028年達成國產材自給率之政策目標,亟需優質林業技術人力資源,並建構林業循環經濟模式,作為人工林永續經營之根基。林業保育署業於112年4月完成林業技術人員之職能基準課程,課程導向計有共通課程、專業課程-造林技術及伐木技術等3種模組。 為讓技術人員熟諳林業基本專業知識及實務操作技能,可以協助森林所有人或其委託經營人進行資源調查、採種、育苗、造林、撫育及林木收穫工作,以達森林經營管理業務有效推動之目的,爰委託臺北市林業技師公會(以下稱技師公會)依林業職能基準,辦理122小時的林業職能課程,共計開課3個梯次,每梯次分七個階段辦理,各階段課程結束,隨即進行當次內容的考試測驗。 […]